红枫林讯 (记者 观海)众所周知,我们在安省酒后驾车,如果被警察抓到一定会遭到惩处。不过,您恐怕不知道,有位安省最高法院法官最近做出判决,在性侵犯案件中,如果施暴方处于严重醉酒状态,将可以用“醉酒”为自己辩护。
这位名叫Nancy Spies的法官称,多伦多男子Cameron McCaw九月接受审判时,可以用严重醉酒导致“不知自己做了啥”为辩词。法官认为,禁止被告使用“醉酒”作为辩词的做法违反了加拿大宪法。
本报认为,安省法官上述有关“醉酒”的判决令人震惊,完全无视性侵犯对女性造成的严重身心伤害。如果犯罪嫌疑人用“醉酒”来为谋杀或者抢劫活动进行辩护将引发什么样的社会反应?无论从哪个角度说,“醉酒”都不能成为性侵犯他人的借口。